內政部啟動修消防法子法 消防局長任防護小組召集人
配合消防法修正,內政部今天說明修訂相關子法方向。包括各地方政府要成立安全防護小組,由消防局長或副局長擔任召集人,也要納入基層人員參與討論;相關配套子法要在半年內公告實施。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安排消防署報告「消防法子法修訂進度及勤安會業務報告」,內政部長劉世芳裁示,總統賴清德在 11 月 29 日公布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增修 24 條文,內政部將持續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及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規劃消防員工作安全措施,以維護消防員執行職務安全與健康,讓消防安全制度更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