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為廁所起爭執 筆戳獄友眼遭判刑 芋傳媒編輯部 2018-03-24 13:30 一名在台北監獄服刑的陳姓男子,不滿同房的張姓獄友指責他占用廁所,持原子筆朝張男眼睛戳去,但僅戳中眉毛。高院日前依重傷害未遂罪,判處陳男 1 年 5 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