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須具結無中國身分證 銓敘部:配合陸委會要求
媒體報導,銓敘部發函政府機關宣導不得赴中國設籍、領用身分證,且須填寫具結書,引發討論。銓敘部回應,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配合陸委會函文處理,且公務員對國家負忠誠義務本來就是公務員任用法第4條基本要求,於法有據。媒體報導,銓敘部函文指出,請各機關加強宣導不得有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情事,並於文到2週內請所屬員工完成具結書填寫後,留服務機關備查。有關具結結果請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銓敘部及人事總處來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