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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行騙勾結聯邦銀主管洗錢案 新北檢起訴22人

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理財主管涉助詐騙集團洗錢及移轉資金,處理金流高達5000萬元,共65人受害。圖為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圖取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maps)

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勾結聯邦銀行主管案,查出 345 人受害,詐騙或洗錢金額逾新台幣 4 億元,詐團為躲避人頭帳戶遭追緝,改用公司金融帳戶轉匯。檢方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22 人。

檢警專案小組去年 9 月起追查詐騙集團案件時,發現吳姓及洪姓主謀找人成立人頭公司,並取得 38 個公司帳戶後,再與其他詐騙集團合作,利用公司帳戶層層移轉金流,經車手臨櫃提領或匯款後,再透過個人幣商購買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轉回原本的詐騙集團,隱匿金錢去向。

此外,這個詐騙集團為突破洗錢障礙,勾結時任聯邦銀行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行員。張男與滕男今年 3 月底至 4 月中協助開立人頭公司帳戶及企業網路銀行,讓詐騙集團大量層轉犯罪所得,並在臨櫃大額提款時,協助解除風險控管,短短 3 週內就讓詐騙集團順利取得 5000 萬元。

新北地檢署前後發動 4 波搜索,聲請羈押禁見 17 名被告獲准,並查扣犯罪所得約 2200 萬元。檢方審酌被害人達 345 人,受害金額達 4 億 3000 萬餘元,今天偵查終結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與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22 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新北地檢署表示,偵辦此案時,發現犯罪集團為躲避人頭帳戶遭查緝,已改變詐欺手法,例如改用公司金融帳戶;因目前公司金融帳戶警示是以統編為準,就算成立數個人頭公司,也因公司統編不同,不會發生衍生警示帳戶問題。

此外,如果公司金融帳戶進一步取得金鑰,企業網銀不需事先約定帳戶,即可在網路操作, 並享有每天5000 萬元額度、不限次數轉帳功能,使犯罪所得更容易大量轉移。

新北地檢署指出,將持續積極打擊詐欺犯罪,也會持續關注詐騙集團新手法,並協調相關機關解決,以有效預防、打擊及減少犯罪。(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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