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今天裁定疑涉詐領助理費的高雄市議長曾麗燕交保,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說,曾麗燕由地檢署裁定交保,與黨內規定經「法院」裁定交保得先行停權,狀況不同,因此決定暫不處分。
曾麗燕與胞妹曾麗鴻等疑涉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昨天搜索服務處、辦公處及住居所,並約談被告9人、證人6人。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今天凌晨偵訊曾麗燕等後,讓曾麗燕以新台幣 200 萬元交保,曾麗鴻被聲請羈押。
國民黨考紀會今天上午討論曾麗燕案,葉慶元會後受訪表示,依「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國民黨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經「法院」裁定以高額保釋金具保、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得由考紀會先行停止黨權。
不過,葉慶元說,曾麗燕是由地檢署裁定交保,並非法院,依考紀規定無法先行停權,因此決定不予先行處分;待後續發展,再討論處分問題。
葉慶元表示,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疑似收賄遭法院羈押,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曾煥嘉涉詐領助理費,經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都是因為由法院裁定,考紀會依規定先行停權,但曾麗燕是由地檢署裁定,與規定有所不同,先前也沒有這樣的停權案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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