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 2 人,自民國 70 年以來從未調整。但因應十二年國教課綱將上路,教育部宣布將每班教師員額增加至 2.2 人,偏鄉還有加碼。
十二年國教課綱減少必修時數,增加選修空間,但同時也需要更多教師,才能因應學生多元選擇和跑班的需求。教育部今天正式修正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4 條,確定將於 107 學年度起,將一般地區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 2.2 人。
另外,未達 9 班的學校,可增置教師 1 人的規定仍然保留。舉例來說,現行 9 班學校教師員額為 19 人(9 乘以 2 加 1),107 學年度起,員額則提高為 21 人(9 乘以 2.2 加 1)。
偏鄉需要更多照顧,教育員額編制的計算也有另外加碼,以 9 班學校為例,偏鄉學校的教師可增提高為 23 人,讓授課總節數能滿足學生的學習需求。
教育部預估,107 學年度全國將增加 1493 個教師員額;偏鄉加碼部分則分 3 年達成,3 年後預計增加 1000 個教師員額,增加費用由中央負責。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由於少子女化現象,整體學生數下降,教師編制增為每班 2.2 人,並未增加多少人事經費,許多教師仍然「超鐘點」,他建議應依開課節數計算員額,這樣教師才有更多時間精進教學和輔導。另外,高中也有選修需求,建議高中每班教師編制調高至 2.7 或 3 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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