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小貨車司機朱汶珽 8 月間涉酒駕在蘆竹區造成 3 死 4 傷,地檢署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審結,由於事證明確,朱男也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 8 年 10 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表示, 26 歲無駕照的朱汶珽為物流送貨司機, 8 月 24 日凌晨在桃園市蘆竹區送貨後,駕駛小貨車搭載女友要返回龍潭區,並在車內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
當天清晨 6 時 40 分,朱汶珽駕車行經蘆竹區大竹路時,因失控打滑撞擊停放路邊的 4 輛自用小客車,並波及多名打掃中的環保志工及路人。
檢警指出,遭波及的謝姓、黃姓 2 名環保志工及運動中的葉姓保全人員 3 人,在送醫後傷重不治死亡;另外,林姓及李姓環保志工受到輕傷。
事發後,朱汶珽及女友也受傷送醫,警方在酒測後發現朱汶珽酒測值達每公升 0.64 毫克已超標,涉犯刑法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檢察官更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朱汶珽於事發後,在警方及檢察官訊問、法院審理時都坦承不諱;被告犯罪後於員警到場時,當場承認為肇事人,符合自首條件依法減刑。
桃園地院審酌朱汶珽漠視自己及公眾安全,無照且飲用酒類飲料駕駛營業小貨車送貨,導致 3 死 4 傷及毀損 4 部車輛,惡性重大且未與被害家屬成立調解及賠償,判處朱男有期徒刑 8 年 10 月。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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