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 7 月 1 日至 3 日舉行,考試通知今天寄發,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查對上方資訊是否正確。考試通知不是准考證,可隨時上網列印,考試當天必須攜帶有效證件供查驗。
108 學年度指考訂於 7 月 1 日至 3 日舉行,共有 10 個科目,考生可自由選考,指考成績主要拿來作為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管道的依據。
指考的考試通知今天寄發,大考中心提醒考生,確實核對上方的資料,如果姓名、身分證號、考區、報考科目、無冷氣試場等 5 項資訊中,有任何一項有誤,必須在今天起 3 個工作日內透過傳真更正。集體報名的考生由代辦單位傳真,個別報名則直接傳真到大考中心,並需以電話確認收件,才算完成更正的程序。
台灣近年大型升學考試,都不再使用准考證,而是使用考試通知。考試通知並非應試必要文件,考試當天沒帶在身上也沒關係,且遺失或毀損,可隨時上網列印。
大考中心指出,考試當天,考生必須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照、護照、居留證等。其中特別要注意的是高中的學生證並非有效證件,無論上頭有沒有照片,都不能算數。相關資訊可參考大考中心網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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