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 9 歲男童昨天放學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闖紅燈的公車撞擊,男童身體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已依闖紅燈與未禮讓行人開單舉發公車司機,詳細肇因待釐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調查, 44 歲何姓公車駕駛昨天下午沿安康路二段往三段方向行駛至安德街口時,撞擊斑馬線上的 9 歲男童,造成男童身體多處擦挫傷,轉送林口長庚醫院觀察;公車擋風玻璃也因撞擊力道大而出現裂痕。
警方調查,何男無酒駕,就闖紅燈部分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3 條第 1 項開單舉發,依法可處新台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未禮讓行人部分,也依道交條例 44 條第 2 項開單,可處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詳細車禍發生原因仍待釐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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