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勾結聯邦銀行主管案,查出 345 人受害,詐騙或洗錢金額逾新台幣 4 億元,詐團為躲避人頭帳戶遭追緝,改用公司金融帳戶轉匯。檢方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22 人。
檢警專案小組去年 9 月起追查詐騙集團案件時,發現吳姓及洪姓主謀找人成立人頭公司,並取得 38 個公司帳戶後,再與其他詐騙集團合作,利用公司帳戶層層移轉金流,經車手臨櫃提領或匯款後,再透過個人幣商購買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轉回原本的詐騙集團,隱匿金錢去向。
此外,這個詐騙集團為突破洗錢障礙,勾結時任聯邦銀行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行員。張男與滕男今年 3 月底至 4 月中協助開立人頭公司帳戶及企業網路銀行,讓詐騙集團大量層轉犯罪所得,並在臨櫃大額提款時,協助解除風險控管,短短 3 週內就讓詐騙集團順利取得 5000 萬元。
新北地檢署前後發動 4 波搜索,聲請羈押禁見 17 名被告獲准,並查扣犯罪所得約 2200 萬元。檢方審酌被害人達 345 人,受害金額達 4 億 3000 萬餘元,今天偵查終結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與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22 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新北地檢署表示,偵辦此案時,發現犯罪集團為躲避人頭帳戶遭查緝,已改變詐欺手法,例如改用公司金融帳戶;因目前公司金融帳戶警示是以統編為準,就算成立數個人頭公司,也因公司統編不同,不會發生衍生警示帳戶問題。
此外,如果公司金融帳戶進一步取得金鑰,企業網銀不需事先約定帳戶,即可在網路操作, 並享有每天5000 萬元額度、不限次數轉帳功能,使犯罪所得更容易大量轉移。
新北地檢署指出,將持續積極打擊詐欺犯罪,也會持續關注詐騙集團新手法,並協調相關機關解決,以有效預防、打擊及減少犯罪。(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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