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制定「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天獲議會三讀通過,將率先全國禁止輸入、販賣、廣告電子煙等類菸品及加熱式菸品,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因應新型態菸品層出不窮,為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台北市衛生局制定「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率先全國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招牌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並於校園周邊 50 公尺內全面禁止加熱式菸品。
台北市議會今天審議這項條例草案,在議員王鴻薇要求下,全面禁止項目除類菸品外,另納入加熱式菸品,條例草案並獲三讀通過。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接受電訪表示,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後續公告及上路時程仍在研議。
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招牌類菸品、加熱式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此外,法定禁菸場所將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違者將處 2000 元至1萬元罰鍰;未滿吸菸年齡者不得使用新興菸品,使用者須接受戒菸相關教育,無正當理由未參加則處 2000 元至1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衛生局表示,新興菸品廠商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進而使民眾接觸新興菸品等相關產品,但衛福部每年抽驗電子煙油,近8成含有尼古丁,讓想要戒菸而使用電子煙的民眾反而更依賴尼古丁。
衛生局指出,世界衛生組織有證據清楚地指出,電子煙是有害的,大多數電子煙的氣溶膠中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症的物質,電子煙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風險,並可能影響胎兒的發育,顯示此類產品有嚴加管制的必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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