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銀行將邁入第 2 階段開放客戶資料查詢階段,仍有多項障礙需跨越。專家建議,金管會可仿效歐盟及英國,立法並採行強制開放金融資料的方式,建立標準化開放 API 運用,加速進展。
因應國際金融科技潮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酌國際經驗及作法,以 3 階段漸進方式推動「開放銀行」(Open Banking),第 1 階段「公開資料查詢(Open API)」去年已經完成,今年即將邁入第 2 階段「消費者資訊查詢」以及第 3 階段「交易面資訊」。不過,因涉及民眾個資、資安問題,且涉及責任歸屬問題,相關具體配套措施,尚未制定出爐。
金融研訓院今天發布「 2020 TABF 金融趨勢關鍵議題報告」,開放銀行的做法並非只有開放更多新的、小型的銀行來加入競爭,而是採取將原有銀行服務拆解(unbundling),由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簡稱TSP業者)取得客戶的同意授權後,向過去往來的銀行取得資料後,為客戶提供創新模式的金融服務。
金融研訓院表示,目前國際上有許多國家包括台灣,對於開放銀行採取「自願自律」的做法推動,執行上較為便利,但由於資料權等核心架構並未經過立法,對於參與者強制力及後續推行成果,仍有待觀察。
金融研訓院建議,可採行歐盟、英國對資料「強制開放」的模式,除了建立明確的法源架構外,同時讓具備半官方色彩、類似英國OBIE的中介機構,來扮演整合、中介角色。如此一來,對於銀行與TSP業者間的資料傳輸安控機制具有較為完整規劃,可減低銀行在維護資安方面必須制定相關規範的壓力。
金融研訓院指出,若僅成立民營的資料服務中心,因為缺乏強制性,將難以發揮功能,才會需要以立法的方式,由政府來強制要求開放金融資料,一方面可以扶植TSP小型業者發展,也可加速金融產業的競爭活力。
另方面,金融研訓院認為,透過標準化的開放API運用,也有助於政府管理全民的金融資料,未來若能進一步將金融資料串接全民的各種食、衣、住、行的日常生活資料,對民眾的工作、生活有更大的掌握空間,也可預防各種犯罪行為發生。
金融研訓院表示,無論自願或強制的模式都各有其優缺點,開放銀行為趨勢,金融業更應積極順應潮流,提早升級資訊系統並規劃符合未來後續階段的開放API標準的資料交換方式,才能在邁向資料全面開放的新時代中,占有一席之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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