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型肝炎患者需長期服藥治療,但健保平均僅給付 3 年藥費,之後若用藥得自費,有些病人停藥後肝炎復發。台大醫師建議,停藥後前半年是復發高峰期,應密切追蹤。
台大醫院內科部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蘇東弘今天在記者會表示,慢性B型肝炎是台灣民眾重要的健康問題,目前約有 200 萬名B肝帶原者,其中推估有 2 成可能需要治療。健保雖有給付抗病毒藥物,但訂有停藥準則,平均給付 3 年,許多病人會面臨停藥狀況。
蘇東弘說,亞太地區肝病醫學會也建議,患者在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B肝的一段時間後,若可以達成長期抑制病毒的情形,可考慮停藥觀察,觀察體內免疫反應,可能有機會增加功能性治癒的機會,意即血清 B 肝病毒表面抗原消失,且產生表面抗體,此種病人預後較好,可降低日後罹患肝癌風險。
台大醫院肝炎研究中心團隊最近進行一項前瞻性追蹤研究,針對平均用藥 3 年的慢性 B 型肝炎患者,發現停藥 1 年約有 6 成患者的病毒復發高於 2000 IU/mL;約有 3 成患者產生病毒復發及臨床肝炎的發作。
蘇東弘說,B 肝不像 C 肝可以治癒,患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很難治療的原因是因為 B 肝病毒感染肝細胞後很難清除,有可能抗病毒藥停藥後,在肝細胞中的病毒就會開始複製,製造新的病毒,肝炎就可能復發。
台大醫院肝炎研究中心主任劉俊人表示,團隊發現停用抗病毒藥物的種類會影響停藥後復發的速度及型態。病毒再現及肝炎復發的時間,可以早在停藥後 1 個月就發生,大部分患者在停藥的 3 至 9 個月最易復發,停藥 1 年後就較少有復發的情形。
進一步分析,確認停藥時的 B 型肝炎表面抗原量可以作為預測停藥後病毒及肝炎復發的指標,且可以預測停藥後是否能持續控制肝炎的狀態。患者的基因多形性也可以預測停藥後的肝炎發作。停藥後第一個月的 B 型肝炎病毒量可以做為預測後續病毒及肝炎復發的早期指標。
蘇東弘說,停藥後肝炎病毒復發的機會不低,建議患者在停藥後要密集追蹤,停藥後前 3 個月最好每個月都進行肝功能及超音波檢查;停藥後 1 年內至少每 3 個月追蹤一次。如果 1 年內沒有復發,復發機率可能大幅降低,但仍須定期每半年追蹤一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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