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今天表示,台鐵局辦理後勤支援管理系統及成本管理資訊系統採購案,耗費公帑新台幣 2 億 7447 萬餘元,延宕超過 4 年,迄今未完成驗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鐵,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辦理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及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採購案,明知兩採購案屬同一採購契約並由同一廠商進行開發,卻未於契約中明訂 CMIS 系統的功能應納入 MMIS 驗證範圍,以做為 MMIS 完成履約的必要條件,導致二系統已耗費公帑 2 億 7447 萬餘元,至今都還在訴訟中,尚未完成驗收。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 10 日通過監委蔡崇義、田秋堇提案,糾正台鐵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監委蔡崇義、田秋堇表示,台鐵局為結合後勤支援管理各子系統,掌握車輛維修成本,提高維修保養品質,於 2010 年間規劃建置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同期間配合國際會計準則實施,也規劃辦理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其中車輛修造管理與工廠會計及材料管理與材料會計模組需與後勤支援管理系統介接整合。
監委指出,台鐵局為避免重複建置、減少系統介面及相容性問題,核定將後勤支援管理系統有關車輛修造管理與工廠會計及材料管理與材料會計之功能需求,納入成本管理資訊系統,預計約可節省 850 萬元。 2011 年 11 月 17 日將二系統併案公告招標, 2012 年 1 月 18 日決標予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 2012 年 2 月 14 日簽約,契約金額 4 億 158 萬元,其中後勤支援管理系統 2 億 6793 萬餘元,成本管理資訊系統 1 億 3364 萬餘元。
監委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台鐵局明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及成本管理資訊系統已合併招標,屬同一採購契約並由同一廠商進行開發,卻未於核定立約商所提專案管理計畫書時,要求訂定二系統整體開發進度時程表及整合驗收測試里程碑,以作為進度控管及檢討依據,也未於契約中明訂 CMIS 系統是否已完成建置等,做為 MMIS 完成履約的必要條件。
監委指出,台鐵局未有效督促立約商依照契約規定期程依序執行,以致後勤支援管理系統完成後,無法介接成本管理資訊系統進行驗收測試及上線。台鐵局自與廠商簽約辦理開發建置案至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日止,歷時 6 年多,耗費公帑 2 億 7447 萬餘元;目前二系統都在訴訟中,至今未完成驗收,無法改善既有機務檢修系統及材料輸補系統缺失,確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成本管理資訊系統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台鐵局未依契約第 8 條規定限定完成履約的最終期限來即時處理,導致系統建置持續延宕且未依契約規定收繳立約商逾期違約金;成本管理資訊系統遲未完成,導致 2017 年 3 月試運轉完成的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無法與其介接進行驗收測試及上線,有重大違失。
另外,監委指出,台鐵局及專案管理廠商審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相關文件作業天數,超過契約規定甲方審查合理天數達 236 天,審查作業效率不彰;也未督促立約商先完成成本管理資訊系統,導致立約商以台鐵局完成試運轉卻拒不驗收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並暫停系統測試。交通部應督促台鐵局查處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依約追究專案管理廠商責任,並將懲處結果、追究廠商責任的情形陳報監察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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