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長高俊雄今天表示,台灣與中國體育交流超過 20 年,今天中國公布了 26 條措施,台灣不會因為中國片面發布這些條例後,「過去不允許、不適法的,就變成 OK 了。」
中國國台辦與國家發改委今天聯名推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內含 26 條,標榜將提供台灣人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其中第 25 、 26 條則與體育運動相關。
高俊雄在受訪時強調,兩岸人民的交流,過去就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雙邊體育交流也沒有間斷。他說:「過去交流時允許的、適法的,也都在進行,不會因為他(中國)最近片面發布這個條例之後,過去不允許、不適法的,就變成OK了。」
中國對台 26 條當中,其中第 25 條明訂歡迎台灣運動員赴中國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與職業聯賽。國內不願具名的協會表示,若以條文來看,中國似乎對台灣的運動員全面開放,但事實上,目前早已有許多選手在中國職業球隊效力、甚至擔任教練。
協會人員私下也說,其實中國包括籃球、足球等職業運動,近年對台灣選手的員額都日益減縮,就以去年新頒布的規定,每支球隊僅能有 1 名台將以內援身分參賽,而在中國官方新公布的條文中,也沒有詳細說明員額是否會全面開放,「因為這些條文寫得模稜兩可,因此看不出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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