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法去年底已修正通過放寬郵政專營權, 500 公克以上信件開放民間遞送。交通部今天表示,相關規定已配合修訂,預計 11 月 1 日起上路。
交通部郵電司指出,原本所有信函專營權為郵政專屬,郵局窗口收取的重量上限是 2 公斤,根據去年底修正通過的郵政法,信函專營權放寬, 500 公克以上、遞送郵資為平信 13 倍以上,開放民營。
郵電司表示, 11 月 1 日起開放民間遞送的信件,重量部分必須在 500 公克以上,郵資部分以目前平信郵資新台幣 8 元計算,至少要超過 104 元,違反規定者,罰鍰也從原先 10 萬元到 50 萬元,提高為 20 萬元到 100 萬元。
根據中華郵政近 2 年郵件交寄量計算,年營業損失估計超過 1 億元。
交通部今天公告「遞送普及服務標準」及「郵件處理規則」部分條文。
郵電司指出,主要是因應配合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服務貿易協定(TiSA),放寬郵政專營權,為保障偏鄉普及服務,增訂遞送普及服務標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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