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 108 學年度起補助幼兒園汰換幼童專用車,符合條件的車輛,補助為換購新車費用的 4 成,首年約 200 多輛可申請,預估需新台幣 6000 多萬元經費。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及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於 108 學年度起啟動「補助公私立幼兒園汰換幼童專用車補助政策」,同時也將促請各地方政府加強檢查幼童專用車使用情形,讓家長更安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林良慶受訪時表示,過去幼兒園幼童專用車由地方政府管轄,車齡超過 10 年就須汰換,不能用來載幼童,只能改成其他用途,但此規範並未入法,直到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後,正式納入幼童專用車規定,以保障幼童的交通安全。
考量汰換幼童專用車可能對業者造成負擔,林良慶表示,教育部推動汰換幼童專用車補助,幼兒園如有符合汰換標準的車輛,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每輛補助費用為換購新車費用的 4 成。
林良慶指出,目前全國幼童專用車約 3800 多輛,首年預計汰換 200 多輛,以目前市面上幼童專用車的價格來看,估算每輛補助 4 成,約 30 萬元,首年預計補助經費約 6000 多萬元,未來 10 年每年將汰換 300 到 400 輛,補助計畫先試辦 3 年,再視情況滾動修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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