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審理噴槍奪 3 歲女童命案,女童生母鄧女當庭控訴被告鄺男拒給母女名分,才引發殺機。鄺男坦承與前妻離婚後仍同居,為釐清「三角關係」,法官將勘驗鄺男手機內訊息。
鄺男今年 5 月遭橋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橋頭地方法院下午第二次開庭,傳喚女童生母鄧姓女子,並借提因案服刑中的鄺男出庭。法官當庭勘驗案發時加油站監視器畫面,釐清洗車過程疑點。
畫面中鄺男當天下午 3 時多駛入左營區這處加油站自助洗車區,拿起噴槍、抹布先清潔車身左側前後,邊叼著菸,再繞至右側,並打開女童乘坐的右前車門,兩度將身子深入右前座,雖有白色疑似女童身影,但畫面看不出有移動,噴槍管線也沒明顯拉扯。
法官質疑,鄺男當時一度從右前座跨越到後座弄東西,卻不選擇開後座車門;鄺則解釋,因中控台扶手後裝的空氣濾芯機電源線接頭脫落,他想插好。法官質疑鄺發現女兒情況不對,抱下車再抱回車內,回駕駛座為何過 1 分鐘才開車?鄺則說,女兒當時還有喘氣,想再協助急救。
鄧女隨後當庭泣訴案發前兩人大吵,因為鄺男堅持不給她名分,也不讓她們母女和鄺家家人相認,懷疑鄺男因而藉機殺害女兒。法官詢問鄺男和前妻辦離婚沒?鄺男表示,雖已離婚但仍住一起。法官表示,下次要勘驗鄺男的手機,檢視手機相關訊息、通話紀錄,進一步釐清這段「三角關係」與案情是否有關聯。
鄺男今年 1 月帶 3 歲女兒到高市左營區一家加油站洗車,使用空氣噴槍清潔車輛過程,不慎造成女兒遭噴槍高壓氣體灌入體內致死。鄺男另案侵占客戶款項被判 2 年半定讞,入獄服刑中,今天噴槍案第二次開庭,借提出庭後還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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