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劉姓男子因愛車違停遭連續拖吊,找來多人持棍棒到保管場圍毆拖吊車司機,過程還拍影片 PO 網炫耀,劉男遭地院判刑 4 個月,其他人被判拘役 50 天至 3 個月,均可易科罰金。
劉男於去年 4 月初因連續違規停車, 4 天內遭拖吊 3 次,到拖吊保管場付款領車時與現場人員吵了起來,接著找來 6 名友人到場,持棍棒毆打林姓拖吊車司機,並砸毀拖吊場辦公室,其中還以同夥的手機拍下打人過程,甚至 PO 網炫耀。
劉男與 6 名同夥遭警方逮捕後坦承犯行,新竹地方法院法認定 7 人為傷害罪共同犯,並認為劉男遇車輛遭拖吊糾紛,應理性溝通或適法主張權利,卻揪眾毆打拖吊車司機,造成司機全身多處瘀青受傷。
判決書指出,拖吊保管場辦公室遭砸毀,拖吊業者撤告;至於拖吊車司機遭毆成傷部分,雙方因賠償問題未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劉男 4 個月徒刑,其餘 6 人則判拘役 50 天至 3 個月不等,均可易科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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