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昨通過「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店家須距離國中、國小 50 公尺以上。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應有通案辦法;商業處指出,研擬自治條例。
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召開市政總質詢,柯文哲與北市府各局首長列席備詢。柯文哲答詢時做以上表示。
國民黨籍市議員李傅中武質詢時說,他接獲民眾陳情,指稱就讀國中的小孩因沉溺夾娃娃機,竟花新台幣 3 萬元夾娃娃,而夾娃娃機台內的物品有情趣用品及實體動物等狀況,甚至可換錢。
他說,桃園市已通過夾娃娃機自治條例,建議台北市政府應該跟進。
柯文哲表示,「夾娃娃機的管理看是要設自治條例還是其他方式」,也就是說,針對管理夾娃娃機部分,應有通案辦法,這部分府內會討論。
商業處指出,去年訂定相關管理流程,若夾娃娃機產品涉及成人用品等狀況,相關單位像社會局、警察局會依相關法令要求業者下架,目前也有持續管理相關業者的行政作為,且將研擬自治條例的可行性。
桃園市議會臨時會昨天修正通過「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店家須距離國中小校園 50 公尺,計畫於自治條例通過後 1 年實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