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指出,108 年度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將由明台產險承保,身體傷亡理賠額度提高至新台幣 600 萬元,縣市最高賠償金額提高至 6 億元。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學生團體保險不同,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是學校,當師生在校園發生意外事故時,將協助校方理賠,藉此構築校園安全防護網,減輕學校負擔。
教育部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108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投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改由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產物保險承保。
由於近來天災意外頻仍,108 年度保險內容有所提高。其中,每一位學生身體傷亡理賠額度從 550 萬元提高至 600 萬元;縣市最高理賠金額,由 3.5 億元提高至 6 億元。
教育部指出,近年災害型態多樣化,將持續宣導校園安全觀念,建立師生防範未然及自我保護能力,減少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明台產險今年也規劃將以活潑的音樂劇方式,進行校園安全宣導。
除了公共意外險,108 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日前也由教育部確定,由國泰人壽依「原契約條款保障及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一年,並預計 2020 年 8 月開始改為「政策性保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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