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將繼續審查「電信管理法草案」,NCC 發言人翁柏宗說,目前還有 13 條保留條文,包括頻率使用費等要討論,盼儘快通過讓 5G 釋照更順利。
翁柏宗下午在例行記者會答覆媒體提問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11 日審查電信管理法草案,已通過 83 條,還有 13 條保留條文留待明天繼續審查,若順利,電信管理法草案本週有機會出委員會。
翁柏宗說,數位經濟時代強調的是無所不在的行動寬頻網路,未來電信監理的核心就是頻譜的有效利用,電信管理法草案牽涉 5G 未來垂直產業應用,通過後,能讓頻譜使用更有效率。創新業者可彈性租用網路頻率,不一定要自行建置網路。
翁柏宗解釋說,現行電信法規定,要提供電信服務需自行建置網路,電信管理法草案通過後,可選擇自建或租用等,頻率也可共用,活化頻譜使用。
翁柏宗進一步指出,因為參考國外案例制定的「誘因式拍賣」、電信業者與非電信業者的頻譜共享等條文也都通過委員會審查。例如,無線電視業者若自願放棄頻譜使用權,可經主管機關拍賣核配給其他電信業者使用,讓頻譜使用更有彈性。
他說,目前保留條文則包括頻率使用費的問題、建築物的電信設備空間的責任分界點問題,由誰施工等,還有警政署擬增訂若涉人身安全可緊急調閱通聯紀錄,要如何定義人身安全,範圍有多廣等,都需要討論。
NCC 預計 2020 年上半年完成首波 5G 釋照。目前正等行政院公告釋照一覽表後,會儘速修訂 5G 的管理規則,預計要 6 至 8 個月時間。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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