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阪一名男子涉嫌去年夏天將和牛的受精卵與精液帶到中國,農林水產省今天宣布,向大阪府警方對這名男子提出刑事告發獲受理。男子聲稱受託於友人,不知這是違法的。
「朝日新聞」報導,農林水產省相關人士表示,這名男子 2018 年 7 月在大阪府港口,沒接受農林水產省動物檢疫所的出口檢查就將和牛的受精卵及精液帶上駛往中國的船隻,運載出國。
後來在中國海關,被中國檢疫當局告知「不得進口」,於是這些和牛受精卵和精液又被運回日本,向動物檢疫所申報。
和牛的受精卵、精液是裝在直徑 2 公釐、長約 13 公分的管子內,約有數百支管子,收在液態氮容器內。
日本家畜傳染病預防法規定,牛隻的精液或受精卵要出口時,必須經過家畜防疫官檢查,取得出口檢疫證明書。如果違法,可處 3 年以下或 100 萬日圓(約新台幣 29 萬元)以下的罰款。
日本政府目前與中國並未締結有關牛隻精液或受精卵出口的雙邊協定,不得將牛隻精液或受精卵出口到中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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