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男子得知吳姓婦人兒子涉案遭羈押,因此佯稱自己是檢察官,以可協助吳女之子釋放理由,詐騙吳女 34 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近日依詐欺罪判處蕭男 1 年 6 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蕭姓男子獲悉吳姓婦人的兒子涉及毒品案件遭羈押,在今年 1 月底,向吳女謊稱自己是黃姓「檢察官副主任」,保證可讓其子一週內釋放,不過需要一些錢拿來行賄官員、代繳罰金等。
吳姓婦人愛子心切,誤信蕭姓男子,先後交付新台幣共34萬元,卻不見兒子遭釋放;吳姓婦人察覺有異,趁蕭姓男子再一次索討 20 萬元的機會時報警處理,並約蕭男在北市某知名飯店門口交款,他一出現就被埋伏的警察逮捕。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罪起訴蕭姓男子,並以蕭男假冒檢察官向當事人家屬詐財,嚴重破壞司法信譽,請求法院判處2年以上徒刑,併科 20 萬元罰金,以示懲儆。
法院審理時,審酌蕭姓男子認罪並與吳姓婦人達成和解,最後依詐欺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 1 年 6 月,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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