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進入南投縣山域摔傷求援,離譜行徑引發譁然,南投縣消防局除開罰新台幣 13萬元,也研擬向葉男求償人員超勤、直升機出勤等費用共約 205 萬元。
來自彰化縣 52 歲葉姓男子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救,南投縣消防局組織搜救隊曾找到葉男,但葉男又突然拔營落跑,最後再叫直升機救下山,事後葉男女兒向媒體抱怨「父親沒落跑,是搜救人員離開」,言論引發更大風波,葉男昨天到消防局第三大隊道歉。
為救葉男,搜救隊頂著颱風山竹外圍環流冒險入山,過程中有隊員因低溫、淋濕,發生高山症被直升機救出,連同載運搜救隊入山、運補物資、撤離搜救隊員、最後載葉男下山,空勤總隊總計出動5架次直升機,推算直升機燃料費、耗材保養等費用約新台幣 194 萬元。
根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 14 條,民眾在特殊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由南投縣政府進行搜救者,得以書面要求負擔人員加班費、民間勞務費用、搜救犬、救災機具、車輛、航空器等裝備所需油料、耗材、水電等費用。
消防局表示,搜救任務出動 17 名搜救人員,計算人員超勤費、物資、車輛油料等費用,估算約 11 萬 5000元;空勤直升機出勤油料費、耗材維修費等總和,約每小時 19 萬 4727 元,這次搜救任務出勤飛行時數逾 10 小時,若以最低 10 小時計算,推算總費用 194 萬 7270 元,但正確金額仍需待空勤總隊回函。
空勤總隊表示,南投縣政府請求空勤總隊支援,並以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法源依據,向登山客要求支付搜救費用,其中若屬空勤總隊出勤費用,則由縣政府撥款給空勤總隊,由總隊「收款繳庫」,但目前為止,至今未有收款繳庫實際案例發生。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