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分局遭控教唆盧姓女子設局在 KTV 開毒趴,再前往臨檢查獲 16 名少年。警方表示,涉案小隊長陳耀堃供稱僅提供線民獎金未設局,但因與特定對象接觸未呈報,記 2 小過調職。
周刊王報導,37 歲盧姓女子因涉及毒品案件,曾被陳耀堃逮捕,汐止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耀堃在 2016 年間為了衝績效,匯了 2 萬元給盧女,要她買毒品,邀請青少年 7 月 29 日晚間到KTV開毒趴,汐止警分局當天晚間就在 KTV 突襲臨檢,當場查獲 16 人及數種毒品,但僅詹姓少年驗出毒品反應。
報導指出,盧女還到偵查隊籌劃毒趴,陳耀堃向同事拿了少許K他命後,帶盧女到偵查室磨成粉捲了 10 支 K 菸,還在走廊碰到時任新北市警局少年隊長、現任汐止警分局副分局長陳耿賢。
對此,汐止警分局長林故廷上午舉行記者會,並出示會議簽到記錄,證實陳耿賢當時人在市府開會,明顯是不實指控,陳耿賢覺得非常冤望和生氣,決定與律師研究後再決定提告對象。
林故廷表示,汐止警分局 2016 年 7 月間查獲 16 名少年吸毒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法院為查明幕後毒品提供者,由市警局少年隊偵辦,盧女當時就是由陳耿賢查獲,警方對不法行為絕不寬貸,也不容許同仁用不法手段取得績效。
此外,林故廷說,陳耀堃供稱盧女是他的線民,僅提供線民獎金,其餘部分全部否認,也沒有在偵查隊捲 K 菸,至於是否涉及偽證等刑責,已將相關證據函送地檢署偵辦,不過,陳耀堃因與治安顧慮人口特定對象接觸未呈報簽准,記 2 小過調至金山警分局。
同仁表示,警專班第 10 期畢業的 46 歲陳耀堃,畢業後就在汐止警分局服務,並在金山警分局升任小隊長,警界服務約 25 年,工作認真時常犧牲休假回分局辦案,甚至多次自掏腰包付線民費,近年因肅毒績效良好 2 次獲頒局長茶鼓勵。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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