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管理的總統副總統文物多達 86 萬多件,為了有效保存及展示文物,國史館今天委託移藏 82 件文物由國立台灣博物館保存及應用。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自 2004 年施行後,賦予國史館管理總統、副總統文物的權責。
國史館從總統府、政府機關(構)、私人、團體移轉的文物中,器物類占 15%,其中絕大多數為禮品,大約 1 萬多件。
大部分的禮品是外交禮物或民間人士贈送給總統,內容包羅萬象,種類繁多,材質差異極大,各自需要不同的維護環境;以國史館有限庫房資源,無法提供多樣文物最佳的保存或推廣環境。
為解決這個問題,國史館 2017 年修法增訂規定,「主管機關得將總統、副總統文物之管理及應用,委任其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國史館依此規定可將文物移交給其他專業機關收藏,建立政府部門間合作夥伴關係,有效運用性質相近機關現有的庫房空間、保存維護技術,以及研究、展示及開放應用等硬體及人力資源。
國史館認為,國立台灣博物館是國內專業的自然史博物館,專業領域涵蓋人類學、地質學、植物學、動物學、文化資產等學門。這次國史館與台博館攜手合作,由台博館各學門研究員選定符合其蒐藏主題的文物,一共 82 件,將由國史館委託台博館保存及應用。
這次委託移藏的文物包括人類學門的「達悟族禮杖」、「排灣族 veceqel 王族琉璃頸鍊」;地學門的「Priscacara 魚化石」、「真珠母貝裱框飾品」;動物學門的「花豹標本」、「海龜殼」等。
未來國史館也將陸續啟動與其他專業博物館的合作,為總統副總統文物尋找最合適的典藏與應用機關,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存與維護環境,讓文物不再封閉於庫房中,可依博物館不同的主題呈現在民眾面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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